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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工作职责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下,负责全校各项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交政策、教育外事政策以及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部门,它承担着政策把关和外事管理的双重职责,其部门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红河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目前设有综合科和留学生科。分工合作,统一协调,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外事部门请示汇报。

二、 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写出外事工作总结报告和情况简报。

三、 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外事教育工作;组织涉外人员学习外事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进行外事纪律教育(包括出国人员的集训)。

四、 负责长期外国专家的聘请,以及出入境、专家证和居留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协助各院、系制订聘请外专计划;做好外专来华后的生活接待和管理工作。

五、 负责短期外国专家的邀请和接待,掌握学术交流内容,注重讲学效果。

六、 负责临时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

七、 组织学校各院、系申报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负责申报手续的办理;负责协助公派出国进修、留学人员与国外大学的联系事宜,以及办理出国手续。

八、 负责与国外大学、教育机构的联络工作,包括校际交流协议中商谈和签订的组织工作,并掌握协议的执行情况。

九、 负责短期留学生的教学和活动组织工作。

十、 制订学校组团出访考察计划 ,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十一、负责我校因公临时出访的申报及出国手续的办理。

十二、与有关部门一起进行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参加国际学术组织的申报工作。

十三、负责外事活动中外宾赠送礼品的登记、管理和处理,保管和使用(包括圣诞节贺年卡的寄发)。

十四、负责国外寄来的外事方面的邮件、函电、图书资料的分发处理,以及发往国外重要邮件、函电的审核、登记、拍发;负责外事文件收发、保管、整理、借阅,起草和打印等工作。

十五、负责长、短期留学生的招生、宣传、签订协议以及办理录取手续、生活接待等事宜。

十六、配合国际学院、教务处及学生处商定留学生所学专业,拟订新生入学计划;了解学生全面情况,掌握入学条件,组织迎新活动,进行入学教育。

十七、负责长期欧美留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协助留学生办理居留手续和学校注册手续;汇总留学生考核成绩单;办理留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和奖惩等报请事宜;颁发留学生结业、毕业或学位证书;建立留学生档案。

十八、协助教务处及有关院、系、部门加强留学生的学习管理工作。

十九、保护留学生正当权益;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长期留学生的生活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

二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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